债权转让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已于2013年7月21日将(2012)穗海法民二初字第15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宏迪塑料厂的主债权(截至2013年7月21日,本息合计706651.89元)以及前述债权的保证人(广州芭蕾世家皮具有限公司、广州佰度皮具有限公司、广州市亿华皮具制品有限公司、陈长兴、袁金凤)的担保从权利等所有相关权益,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请前述债务人及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履行清偿义务。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