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我办与连国平于2014年5月27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连国平依法取得了我办对广东省廉江永顺铸件有限公司的债权(即:湛江市赤坎区法院民事判决书【1995】赤经初字第331号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现债权金额为本金754040元及利息),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请债务人和相应的承受人向连国平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湛江市赤坎区基金会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50号,电话:0759-3366859。0759-3324177,联系人:陈旭英。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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