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李冬伟,自2013年10月30日起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至今未回公司上班,其离开后的一切活动或言行皆属个人行为,所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皆与本公司无关。请于见报日起3天之内回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特此声明。广州海思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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