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李太福(身份证号:4408221978111*****)遗失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云二大队一中队开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44010805923473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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