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对已办理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仁德文化传播服务中心于2013年9月11日在我局办理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粤穗海民证字第030088号;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69号自编北塔601室;法定代表人:伍维才;注册资金:人民币五万元整;业务范围:传统文化推广;推广社区敬老服务,倡导社会敬老、养老风尚;生态文明及环保宣传。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有关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是在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二O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