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刘倩以和王刚于2012年8月3日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关于婚内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书》,协议对婚内财产进行了约定,并约定婚内所得财产为各自所有,约定婚内各自对外债务由各自承担。特此声明。
020-3760842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