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声明
郭洪恩利用其按合同约定管理运营东莞市长安镇厦岗村安健卫生站之便,持该卫生站公章与我失去联系。为此,我郑重声明如下:1、立即解除与郭洪恩所签《医疗合同书》。2、郭洪恩所持有东莞市长安镇厦岗村安健卫生站公章自即日起立即作废,郭洪恩使用上述公章的行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全部由郭洪恩个人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本卫生站无关。特此声明。声明人:李少筠2013年1月6日
020-3760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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