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公告
(2011)穗天法民二清字第5号-1
本院于2012年7月27日依法受理了申请人中国南航集团旅游发展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南航艾美酒店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时指定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广州南航艾美酒店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有关广州南航艾美酒店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198号三楼。联系人:何伟斌,电话:020-38863101、020-38867839)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对以广州南航艾美酒店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依法中止或终结,由债权人向本院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