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被继承人黄清于二○○三年一月死亡,遗留有以黄清名义登记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257号18栋203房房屋及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沙园瑶头路石桥大街17号后座房屋。现黄佐永申请继承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257号18栋203房房屋,黄伟东申请继承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沙园瑶头路石桥大街17号后座房屋。请持有黄清其他公证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黄清生前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对黄佐永、黄伟东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02室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联系人:赵先生、常小姐,邮政编码:510220,电话:020-34465821 13710046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