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致:佛山市晟弘睿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7MRK3X0L)
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5)粤0605民初1697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贵司应支付广州市重返贰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重返公司”)赔偿金60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5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贵司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产生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将计算至贵司实际清偿之日止,前述除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外,债务合计6500元。
重返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7日与我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自2025年11月27日起,重返公司将其在前述生效民事判决书项下对贵司享有的全部金钱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依法全部转让给我司。
特此通知!
通知方: 广州嘉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