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弘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安排情况的公告
2020年12月,我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开始对康王商业城负二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3年10月7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下称“金花街道办”)主持了召开有广大业主参与的公开会议,并于会议上宣布广州保利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城物业”)已中标作为“康王地下商业城”的物业管理方。2023年10月11日,金花街道办对上述中标结果进行了公示。目前,保利城物业已在区住建局完成对应的物业企业备案登记,并已作为康王商业城区域目前的唯一合法物业,成功进驻商业城。
由于保利城物业在进驻管理后将会提供专业的物管人员与服务,这与我公司现有部分员工的职能已经产生重复。同时,经我公司调查,我公司部分员工在与我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我公司工资的情况下,长期利用上班时间为广州恒添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恒添安公司”)提供服务,还于2023年12月13日参与抵制由金花街道办带队过来做物业交接的保利城物业,公然对抗政府,不仅对我公司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害,也严重破坏了“康王地下商业城”的正常物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为降低公司成本,增加公司效益,严肃公司纪律,我公司决定将现有员工分成4类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第1类:已与我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却利用上班时间为恒添安公司提供服务,且公然对抗政府,对完成我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员(共7名)
具体名单如下:邓弈希、黄守长、谢炎堂、周永富、郭品、韦少勇、郭应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定,决定对上述员工予以立即开除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当即生效)。我公司保留向其追回已发工资的权利。
第2类:与我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未向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但工作职能与新物业存在重复的人员(8人)
具体名单如下:陈文慧、张志成、郭伟洪、邱细强、严从开、刘良宗、王增科、陈红军
根据公司决定,将与上述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发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递交工作交接清单止)。我公司将依法依规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3类:已退休或即将退休人员(2人)
具体名单如下:李裕钊(已退休)、王春生(即将退休)
根据公司决定,对于已退休人员,将解除劳务聘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当即生效,报酬亦计发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递交工作交接清单止);对于即将退休人员,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将不再返聘(2024年1月21日达到退休年龄,报酬亦计发至2024年1月21日)。
第4类:其他人员(6人)
具体名单:李丽霞、胡学容、吴洁瑛、邓敏怡、吴洁瑜、陈洁玉
不属于上述第1-3类的现有员工,原则上我公司将继续留用。
如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解决。
特此公告。请各员工相互转知。
广州弘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依娜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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