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广东佰和药业有限公司遗失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八珍袋泡茶(国药准字Z44022013,2015年9月22日批准)、板蓝根颗粒(国药准字Z44022469,2015年6月18日批准)、复方补骨脂颗粒(国药准字Z44022014,2015年11月11日批准)、牛黄消炎片(国药准字Z19983117,2015年8月27日批准)、蒲地蓝消炎片(国药准字Z19983118,2015年8月18日批准)、清热明目茶(国药准字Z44022015,2015年10月20日批准)、通脉颗粒(国药准字Z44022470,2016年6月1日批准)、消炎退热颗粒(国药准字Z44022016,2015年10月20日批准)、小儿清肺止咳片(国药准字Z19983151,2015年5月29日批准)和小儿清咽颗粒(国药准字Z44022471,2015年5月26日批准)这十个品种的药品再注册批件,特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