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公告
我是车牌号为粤N0559挂车的所有人,2015年9月份我将该车卖给冯艺新(身份证号:441821198503023031),当时车辆无办理过户,2016年9月份粤N0559挂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被盗,2017年8月份冯艺新将该车拆解连同车辆号牌卖给废品站拆解处理,我于2020年6月4日到清远市佛冈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警,当天冯艺新到清远市佛冈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说明车辆灭失情况并写下承诺书。在办理申请车辆停驶备案登记时方知将车辆和号牌私自处理导致车辆和号牌不知去向是错误,为此对我的法律意识淡薄深表歉意,并借此发出声明:我的车辆号牌为粤N0559挂车已拆解销毁,车辆号牌不知去向,自本人公告之日起若出现有粤N0559挂车上路行驶,必定是涉嫌套牌违法车辆,其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涉嫌套牌违法车辆使用者自行负责,与我本人无关。
特此声明。
粤N0559挂车的车主:林庆华
2020年11月16日 |